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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與他人合夥行騙,先告知網友其提供的假幣可以亂真,隨後以真幣充假幣騙取網友的信任。網友遂以10萬元人民幣購買40萬元假幣,發現上當後,網友即刻報警。日前,該男子被紅橋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
杜某(已判刑)與張某通過網絡相識。2010年6月,安徽省無業男子王某與杜某經預謀決定對張某實施詐騙。同年7月的一天,杜某前往山東省淄博市與張某見面,並給張某兩張“假幣(50元面值)”樣品(實爲真幣),稱可到銀行等地去試驗假幣的仿真度,後張某順利將該“假幣”存入銀行。7月20日,張某到本市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上島咖啡店內,在此與王某及杜某商討購買假幣事宜,王某給張某四張“假幣(50元面值)”供驗貨(實爲真幣),後張某再次順利將該“假幣”存入銀行。
張某由此確定從杜某處以人民幣10萬元購買40萬元假幣,並於同年7月30日再次來到紅橋區丁字沽三號路上島咖啡店。在此張某將現金人民幣10萬元交付王某及杜某、韓某(另案處理),杜某遂將裝有40包表面及底層爲人民幣複印件(經鑑定均系假幣,數量共計86張、面值共計4300元)、中間爲冥幣的箱子交給張某,後逃離現場。王某分得贓款3萬元,杜某分得贓款7萬元。當日,張某發現其購買的假幣多爲冥幣後向公安機關報警。
2011年8月30日,王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且退繳了所獲3萬元贓款。(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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