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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富盈攝
最近關於信用卡不設密碼更安全的說法引起了媒體關注,網上一位自稱銀行內部人士在專業理財論壇上發帖爆料,稱『信用卡不設密碼其實更安全』。
在我國,信用卡被盜刷的事件經常發生,這些事件發生後所產生的當事人、銀行之間的糾紛也屢見不鮮。
不設密碼更安全?
有消費者對於銀行『信用卡不設密更安全』的潛規則很不理解,『信用卡設密碼,幾乎是常識。因為領到信用卡之時,銀行或預設了初始密碼,或在激活時要持卡者設密。設密是為了安全,防止被人盜刷冒領。可事情就是那麼吊詭乃至反智,設密而被盜刷,銀行不負責。相反,不設密的銀行卻負責賠償。這讓消費者懵懂,不設密碼更安全?』
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例比比皆是。安徽合肥的周先生就遭遇了此類尷尬事,信用卡被盜刷兩萬餘元。而銀行卻說:憑密碼消費的交易,他們不負責;但若未設密碼,可賠償部分損失。
據悉,多數銀行都為客戶提供失卡保障服務,即信用卡丟失後,持卡人在第一時間向銀行申請掛失,銀行對被人盜刷信用卡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而這種失卡保障,大多針對的是沒有設置交易密碼的客戶。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按照國際慣例,使用信用卡交易時僅需憑借簽名確認就能完成消費。但這一方式在進入我國時,由於消費習慣的不同而受到了抵制,因此國內的信用卡給持卡人提供了僅憑簽名、僅憑密碼、憑借密碼+簽名三種方式。但是人們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逐漸發現『僅憑簽名』消費時,核對簽名進行交易的責任主要在商戶和銀行,而使用密碼的消費中,密碼是判定消費有效的唯一方式。
目前,不少銀行都推出了『失卡保障』,即持卡人丟失信用卡後,在掛失前的限定時間內因非密碼交易產生的損失均由銀行負責賠償。
比如招商銀行的官方網站中就明確標明『掛失前48小時內發生的被冒用損失(不包括憑密碼進行的交易)可申請補償』。華夏銀行的『失卡保障』則將掛失前的時間定為120小時,但是也明確規定僅提供給選擇簽名消費的持卡人。使用密碼消費的持卡人失卡後被盜刷,銀行不負責賠償。
根據我國《銀行卡業務運作規章》規定:特約商戶在受理信用卡時,必須核對持卡人簽名是否與銀行卡背面簽名條內的簽名一致,否則可視為『無效交易單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發卡銀行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為持卡人辦理的存取款、轉賬結算等各類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從這些條款中可以看出,當信用卡憑借簽名進行交易時,更多的責任就轉移到了核對簽名一方,一般也就是刷卡商家。
銀行業內人士表示,不設密碼更安全是有前提的,取決於收銀員能嚴格核對簽名真偽,以及盜刷發生後銀行要保證持卡人權益,而這兩點目前做得都不好。
在現實生活中,收銀員核對持卡人簽名很難做到專業,有的根本不看;而從銀行角度講,持卡人不設密碼被盜刷後手續很復雜,需要持卡者對信用卡掛失流程非常熟悉纔行,而很多銀行還有免責條款,一旦發生問題,銀行會用免責條款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