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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時間以來,合肥16歲男生陶汝坤潑打火機油點火將同學周岩燒至毀容的事件持續引發社會關注。陶汝坤的惡行以及其“官二代”的標簽,更是引起了網友們的唾罵和詛咒。對此,陶父自日前發微博道歉後接受記者采訪,他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小科長”,兒子稱不上“官二代”,而且他從未乾預司法,“我要是能阻攔,兒子早就取保候審了”。
陶父:我已支付33.86萬醫藥費
此事經網絡曝光後,嫌疑人的父親陶文2月25日實名微博道歉稱:“由於教子無方,兒子陶汝坤給周岩以及周岩一家造成的無可挽回的傷害和痛苦表示深深的歉疚,並對廣大網民深表歉意,我會竭盡全力為周岩治療,陶汝坤已被關押,案件按司法程序正在進行,我將接受法律判決,絕不回避我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嫌疑人父親為合肥市審計局辦公室主任,其母親為合肥市規劃局一處長,均為科級乾部。陶文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就是個小科長,實在稱不上什麼‘官二代’。發生這樣的慘劇,我們作為家長非常難過痛心,周岩毀了,陶汝坤也毀了,現在也只能為這樣的惡果埋單:我家已經支付了33.86萬元的醫藥費,僅在周岩出院的當天就支付了7.8萬元,其中含出院後用藥藥費6萬元。在2012年1月31日周岩去安醫大一附院復查時,我還支付了1700多元的醫療費用。這些都有票據為證。”陶文稱,今年過年前陶汝坤80高齡的爺爺因病住院,陶家希望陶汝坤能夠取保回家過年,因此曾與對方進行協商,但未能取得一致意見,並發生言辭衝突。
“陶汝坤今年只有17歲,雖然外表看起來就是個大小伙子,但心理依舊非常不成熟,自控能力極差,最終走上了極端的道路。”陶文長嘆說。
周母:陶父沒有一點道歉誠意
周岩的媽媽含著淚說:“女兒看著以前的照片對我說,媽媽你看我以前多漂亮,想拍藝術照你還捨不得掏錢,現在怕是一輩子都拍不了了。”
日前,記者在受害者家中看到,周岩的面部、頸部、上身、雙手以及大腿等多處呈現嚴重燒傷後的赤紅色。頸部皮膚血肉模糊,一只耳朵也殘缺了,雙手僵硬地蜷縮著。周岩的媽媽正在小心翼翼地給女兒上藥,但是仍然時不時地碰觸到傷口,周岩疼痛難忍發出一聲聲慘叫。
周岩的媽媽說:“她每天都只能躺在床上——只要稍微一動,受傷的皮膚就會破裂、流膿淌血。她的雙手都被燒壞了,關節僵硬,生活不能自理,走路也要我們攙著一步步挪。為了防止疤痕增生,我每天都要先給她涂抹藥膏,再敷上疤痕膜,還要套上彈力頭套,給她的手做按摩——受傷之後,我的女兒無時無刻不在受劇烈疼痛的折磨,而且燒傷的地方要經歷多次潰爛、愈合、潰爛,不知道還要熬多久,實在是太慘了!”
據稱,今年過年前,陶汝坤的父親陶文登門與受害者家屬商量為陶汝坤申請取保候審一事。周岩媽媽說:“當時我女兒就躺在裡間屋子,他父親都沒有進來看一眼慰問一句,一點道歉的誠意都沒有。我們拒絕了他的要求。女兒知道了陶汝坤可能會被放出來的消息後嚇得幾乎崩潰。”
市府:將依法秉公妥善處理
此外,合肥市有關領導對記者表示,合肥市委市政府高度關注此事,司法部門將依法、秉公、妥善處理此案。此前,合肥市公安局稱,犯罪嫌疑人陶汝坤一直羈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27日,合肥本地一論壇上,一網友爆料稱,嫌疑人陶汝坤的父母正在申請為陶汝坤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陶汝坤)一旦成功被鑒定成精神病的話,將不用負任何刑事責任。”不過,該說法尚未得到相關方面的證實。
人物說法
初中副校長:
“這是家庭和學校教育的悲劇”
合肥市壽春中學,在當地人的眼中,是數一數二的初中,而2010年6月之前,陶汝坤和周岩二人的初中生活都在這裡度過,二人同級,但不同班。
對於陶汝坤,曾是其初中3年的班主任的王老師說:“出現這個事也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這孩子平時交流溝通少了,行為習慣有些問題,學習自主性不強,聽課不專注,但接受能力很強。”王老師同時稱,“對於這個事情,我真的特別震驚。他在學校的時候並沒有違反過校紀校規。”
記者同時從合肥市壽春中學孫副校長口中了解得知,2010年6月,陶汝坤初中畢業,“中考的成績是420分,並不是很理想。”孫副校長介紹,“陶汝坤主要就是文化課成績不太好,上課愛打瞌睡,不認真完成作業啥的,但沒犯過什麼原則性的問題。”
孫副校長認為,“這是一個悲劇,家庭教育的悲劇,學校教育的悲劇。學校教育努力使孩子平衡發展,素質教育比學習教育更重要。”
學校的另外一位負責人介紹,“周岩還是個比較聽話的孩子,學習成績中上,是班裡的紀律委員。”
安徽律師:
疑犯或被重判但不會判死刑
“犯罪嫌疑人肯定不會被判死刑。”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孔維釗介紹,我國《刑法》(1979年版)第44條規定,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別嚴重,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18年後,《刑法》(1997年版)第49條刪除有關“死緩”的規定,意味著未成年人犯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不過,毀容罪行有被嚴懲的先例,犯罪嫌疑人可能會遭遇嚴厲判決。《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死亡或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傷殘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原副庭長李武清曾介紹,被害人沒死亡,一般不核准死刑,但如果手段極其殘忍,可考慮判處死刑。比如2003年發生的一起濃硫酸毀容案,被害人重傷達二級傷殘。“屬於有預謀的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導致被害人永久性傷殘,生不如死,綜合考慮核准死刑。”他認為,被害人“比死還要痛苦”。
所以,犯罪嫌疑人陶汝坤的最終量刑,取決於對被害人周岩的傷殘鑒定。如果鑒定結果較嚴重,陶汝坤可能會被重判,但由於是未成年人,不會判死刑。
人物對話
●“出事後再沒見過兒子”
記者:多久沒見兒子了?
陶文:從9月17日出事後,當天一晚上都在醫院裡,第二天一早上被警察帶走,一直到現在都沒見過。
記者:兒子為什麼那樣做,有沒有問過?
陶文:問過,出事前一周的時候,我看他情緒不好,我就問他咋了,還和他談過一次,他說周岩不喜歡他了,他說沒有周岩就活不下去。我說你要是真喜歡她,現在就應該以學習為主,我讓他放手,他當時還點頭了。出事那天是我的生日,前一天我跟他說我帶他和爺爺一起去洗澡,然後我們在家吃蛋糕,他答應我了,結果第二天他又說不來了。可能兩個小孩發生了口角,反正就那樣了。
記者:您是什麼時候知道消息的?
陶文:就是那天晚上,火一著,孩子就打電話給我了,他說是隨手一碰就著了,他說周岩的小姨拿被子把周岩蓋住了,我讓他趕緊打120救人,後來我就趕到醫院了。
記者:陶汝坤也去醫院了嗎?
陶文:去了,他當時就很後悔,還給周岩的父母親跪下認罪,不過第二天他就被警察帶走了。
●“那麼多錢我也拿不出來”
記者:您見過周岩嗎?
陶文:他們談戀愛3年了,兩人還經常來我家吃飯,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經常一起去唱歌,一起出去玩,很多次的來往,他的同學可以證明的,我現在手頭有一份書面的材料證明,是當時他倆的同學證明他們是談戀愛的,不過因為他們都是學生,現在我還不能給他們公開。
記者:周家說從沒有說過1000萬的賠償。
陶文:其實雙方現在的問題一直就是這個賠償金問題,剛開始我們兩家處得還是不錯的,他們也說了,後來兩家就賠償金這一塊一直存在分歧,從剛開始的1000萬到後來的600萬,再到280萬,這個全部是口頭上協商的,不過這個280萬他說是他們的底線,後來談了幾次一直沒談成。
記者:為什麼呢?
陶文:因為我們也是普通的工薪階層,以我的能力,那麼多錢我肯定也拿不出來,不過我表個態,無論咋樣,我都會給周岩繼續治療,現在已經開始走司法程序了,法院也會判決的。
●“我要是能,他早就取保候審了”
記者:您當時為什麼要給孩子取保候審呢?
陶文:一個是我作為父親,年底了自然想見見兒子,家裡還有老人,而且當時我們和他們談得不錯,剛開始和我們談的是周岩的大伯,她大伯也同意了,後來我就帶點東西上他家去了,讓他們簽字,但後來可能律師講要慎重,他們就沒同意吧。
記者:網上有人說您用“關系”乾預司法程序,案子一直拖著,不知道您怎麼看?
陶文:這肯定是沒有的,就說一句不好聽的話,我要是能阻攔,陶汝坤早就取保候審了,也不用關押到現在了。我們用事實說話,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