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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一度的3月5日“學雷鋒紀念日”,加上今年是雷鋒同志犧牲50週年,全國上下正掀起“學雷鋒”熱潮。根據教育部網站28日公佈的教育系統深入開展學雷鋒活動實施方案,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將學雷鋒活動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納入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質量評價體系。(據2月29日《北京日報》報道)
從事學校教育工作的人都知道,在學校各項工作裏面,相對於德育而言,教學工作更容易抓好,因爲它有考試成績這一項比較直觀、科學的評價指標。而德育工作則不然,它的實效很難評估,有時候就難免會流於形式主義。
教育系統即將大張旗鼓開展的學雷鋒活動,其工作性質也屬於德育。應當說,紀念雷鋒,培養學生做好事的習慣,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只有當教育活動脫離了面子工程的窠臼,那它纔算是成功的。因此,爲避免此項活動淪爲政績工程,筆者建議應先改革德育工作評價體系。
就目前部分學校的評估體系來看,評價德育工作好壞的側重點主要集中在內容及途徑方法上。比方說學雷鋒活動,教育部門的文件一經下達,各級學校就會認真學習,然後根據文件中的規定開展活動。
根據教育部的實施方案,這次活動要有“六個一”等內容,還要體現出到實踐基地參加過活動,接下來,各級學校必然照規定辦,讓學生講雷鋒的故事,讓學生讀書,讓學生寫體會,爲了日後評估檢查,學校可以拍照記錄,還可以收集作品。而其實有些做法已經是流於形式了。實際上,學校按文件規定搞的各種活動,充其量只能算是工作量,只能說明這項活動學校已經開展過了,無法體現活動的實際效果。
也就是說,評估體系的側重點應當指向活動所取得的實效。這裏的“實效”不是某某同學故事講得好,不是某某同學的感悟寫得好,也不是某某同學在活動中表現得多麼積極,而是活動結束後,學生的日常表現。例如,學雷鋒活動之後,班裏做好事的同學變得多了,亂扔垃圾等行爲減少了等,這些也應是評估工作的重要依據。
所以說,欲防止“學雷鋒”活動流於形式,必先改革評估體系。既要考察德育工作觀念,還要看德育途徑方法的創新程度,最重要的是要制定可量化指標去評估活動結束後的成效。
其實,對於類似活動,主管部門無需規定學校非得搞什麼活動,給個參考即可,這樣,有了自主權的學校就能靈活地去貫徹文件精神,從而把活動辦得有聲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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