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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息2月29日,公安部經偵局局長孟慶豐做客人民網訪談直播間,與廣大網友在線交流時表示,當前我國經濟犯罪呈現案件數量逐年遞增、大案要案多發、涉衆化趨勢明顯等三大特點。
在主持人談到“吳英案”時,孟慶豐表示,非法集資是金融領域一類犯罪的統稱。非法集資,我們比較常見的是兩個罪名,一個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一個是集資詐騙,這兩個罪名從某些形式上看有相同之處,都是違反國家金融監管的制度,向社會上不特定的對象募集資金,利息返還等違背了國家有關規定。但是,這兩個罪名有一個顯著的區別。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的犯罪主體出於經濟發展的需要,它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集資詐騙的性質就更加嚴重了,它也是向社會不同的對象去要錢,但它會採取一些詐騙的手段。所以,它的罪名裏面有“詐騙”兩個字。不法分子可能會虛構一個項目、虛構一個理由,或者說掛羊頭賣狗肉,把一個很不起眼的事兒包裝成很大,然後說這個項目前景是多麼美好,讓大家來投資。騙了錢以後,造了許多假象,把這些錢揮霍浪費了,買珠寶,買各種各樣的車輛等等,一看就不具備辦項目、不具備償還本息的意圖。這個時候司法機關就會按照集資詐騙的罪名來定罪判刑。
這兩個罪名量刑也是很不一樣的,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相比,集資詐騙的刑罰是很重的,最高可以判死刑。
(據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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