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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2月29日電(記者衛建萍通訊員程 功)今天,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大會,對“全國模範法院”閔行區人民法院、“全國模範法官”馬超傑進行表彰,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周澤民出席並講話。
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表彰大會,對39個全國模範法院、66名全國模範法官進行隆重表彰。閔行區法院被授予“全國模範法院”榮譽稱號,浦東新區法院刑庭庭長馬超傑同志被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這是上海法院系統繼黃浦區法院、長寧區法院、浦東新區法院被授予“全國模範法院”榮譽稱號,盛勇強、葛建萍、袁月全被授予“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之後,獲得的又一殊榮。
“全國模範法院”閔行區法院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踐行“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不斷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充分實現司法明辨是非、定分止爭的價值追求,切實樹立司法權威和公信力,圓滿完成年近3.6萬件案件的審理任務,各項審判工作有亮點、見實效。同時,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增強司法廉潔機制建設,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多次榮立集體一、二、三等功,連續四次被評爲“上海市文明單位”,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稱號。
“全國模範法官”馬超傑同志現任浦東新區法院刑庭庭長,四級高級法官,浦東新區法院審判業務帶頭人。他業務精湛,勇於超越,善辦敢辦難案,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始終名列前茅,參與審理了一批在浦東乃至全市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大要案、新類型和疑難複雜案件。他積極投入刑事審判改革和調研,發揮了審判骨幹作用。先後榮立浦東新區系統三等功2次,上海法院系統三等功3次、二等功2次、一等功2次;2006年榮獲上海法院系統優秀法官,2007年榮獲浦東新區十大平安英雄、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個人,2010年榮獲上海市“創先爭優,世博先鋒行動”“五帶頭”共產黨員、全國優秀法官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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