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龍巖漳平52歲村民陳正試擬了個草稿《無法養終,把女兒捐獻給國家》請人發到網上,聲稱要活體捐獻25歲智障女兒陳秀文的器官。陳秀文5歲高燒後落下後遺症精神障礙,怕她走失,家人把她用固定在窗戶上的粗繩套住脖子,關進屋裏。這一關就是20年。陳正試年紀大了,他及其兒子都嫌這個智障女兒拖累一家人的生活。村支部書記陳天相表示支持陳正試這麼做,村裏大部分村民也都贊成。(《海峽導報》2月29日報道)
的確,面對父親活體捐獻智障女兒器官的新聞,我們很容易就可以從道德和法律兩個層面進行居高臨下的批判,比如,我們可以說虎毒不食子,這樣有違人性;又如,我們可以說這樣的行爲是違法的,可能涉嫌遺棄罪。可問題是,這些理直氣壯的質問在現實面前卻明顯顯得底氣不足甚至是蒼白無力。
畢竟,一個不容抹殺的事實是,陳正試已經撫養了他的智障女兒20年,這個時候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因爲他年紀的老邁與撫養能力的減退。沒有身在其中,我們無法想象一個家庭揹負着一個智障者走過20年要付出多大的精力。但是,連大部分村民都認可這樣的行爲,也許並非是因爲他們的冷血與法盲,而是當家庭的承受能力已經達到了底線,根本看不到能保證智障女兒可以安享一生的希望的時候,放棄未必不是一種選擇,這樣的結論或許有點兒殘酷,但卻有現實的基礎。
這樣說並不是爲活體捐贈女兒器官開脫責任,只不過是想強調一點,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需要做的,不是去痛斥已經照顧了智障女兒20年的父親,而是應該反思,在對智障者的關懷上,爲何只有家庭這個小單位在孤軍奮戰,我們是不是缺了點兒什麼?當家庭承擔不起對智障者的撫養任務決定放棄時,智障者的生活天空就徹底坍塌了,這背後到底是智障者的天空太脆弱還是政府對於智障者的救助缺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