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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木華
在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工作4年的洗碗工李紅將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帶回家給正讀大三的兒子補營養。酒店發現此事後以盜竊財物爲由將其開除,稱扔掉食物是正常耗材,員工不得帶剩飯菜回家。(2月29日《金陵晚報》)
酒店禁止員工帶剩菜回家,其實和道德並無多大關係。一些網友認爲,禁止員工帶剩菜回家,寧可扔掉也不給員工是不道德的。然而,允許員工帶剩菜就是人性化的說法其實有些絕對。以前曾經有一家酒店將客人留下的剩菜回鍋一下,給員工當工作餐,可是絕大多數員工對此很反感。在處理剩菜問題上,分析哪種規定更合理或更具道德感,毫無意義。
企業眼中的廢品、廢物,很多時候確實是另外一些人迫切需要的,但並不能因此認爲企業的規定就是錯的。據說在美國,麥當勞的漢堡做出來超過10分鐘沒有賣掉,是要被扔掉的,我們能因爲這樣的規定,就指責麥當勞不道德嗎?企業家張瑞敏當年對有瑕疵的冰箱寧可砸掉也不分發給員工,能說這是不人性化嗎?
五星級酒店與生活處境不佳的洗碗工,這兩者之間形成的對比,很容易讓人在判斷上陷入泛道德化的泥沼。有的酒店允許員工帶剩菜,有的不允許,這都是可以的,沒有必要厚此薄彼,員工要做的只是尊重規定。至於扔掉食物是不是一種浪費,這個問題的責任主要在於食客。
另外,規則和人性化兩者之間並非對立。作爲酒店,確實有必要體貼員工,但體貼方式未必只有允許帶剩菜這種形式,比如可以向員工提供用新鮮食材烹製的工作餐或額外的加餐,這種方式恐怕比員工誠惶誠恐地去帶剩菜,更能讓員工體會到企業關懷。
能不能帶剩菜回家,不是一個道德命題,剩菜事件的關鍵不在於這個規定是否人性化,也不在於處理員工是否過嚴。如果相關規章制度已經規定了員工帶剩菜就應該被開除,那麼有什麼理由去指責這個規定嚴不嚴呢?此外,將此事定性爲盜竊財物是否妥當。涉嫌盜竊不是小事,對此作出認定的只能是司法機關,企業不可單方認定,這麼做其實涉嫌侵害員工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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