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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萬睿)原本約定的直飛航班變成從香港轉機,說好的沙美島行程又遭取消,因爲旅遊項目“縮水”,遊客嚴先生和劉先生將旅行社起訴。經過西城法院調解,旅行社賠償兩人3000元損失。
嚴先生和劉先生稱,2011年12月,他們與旅行社簽訂合同,交納了7600元參加泰國遊。按照旅行社事先的承諾,這個旅行團直飛泰國,而且可以在沙美島住宿一晚。但是十天後出發時,旅行社又通知說,直飛變成從香港轉機,而且原來約定好的沙美島項目也取消了。兩人要求旅行社賠償3500元。
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約談了雙方當事人,最終主持雙方達成了和解,旅行社一次性賠付嚴先生和劉先生共計3000元。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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