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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成本十倍
黃河大橋還在收費
距中央五部委『路橋費』清理『限令』到期僅剩100天,但記者最新調查發現,被網民曝光的『路橋費排行榜』上榜幾座大橋『買路錢』還在照收不誤。
濟南黃河大橋收費已長達28年,收費已超出建設成本10倍。山東高速對外發布消息稱,該橋收費期限截至2017年11月17日。
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收費年頭達26年,1996年就已全部還清貸款,卻依舊違規收費至今,違規收費愈十幾億元。
已收費10年的臺州椒江大橋收費因『股東投入資金尚未收回,繼續收費是為確保椒江二橋建設』等理由,還將繼續收費。
針對被詬病的『路橋費』泛濫問題,部分代表委員從路橋建設投融資機制、政府公共責任、信息公開等三大方面予以回應。
『目前,我國路橋收費的授權、程序、標准缺乏相關法定依據。』全國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陳萬志說。
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教授陳忠林認為,根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各地政府應當將區域內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名稱、收費單位、收費標准、收費期限等信息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因此,地方路橋費必須依法公開賬本。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