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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瘦肉精』事件,給企業『上了一課』。(新華社資料圖片)
曾兩次提案力主廢止面粉增白劑的全國政協委員馮平今年建議出臺畜禽屠宰法
[原因]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細化、完善以及違法成本過低
[措施]增加違法成本、提高法律威懾力
[建議]進一步加強食品源頭的安全控制和保障體系的建設
華西都市報記者陳誠阮長安鄧宇北京報道
在一些網站發起的兩會熱點問題調查中,『大力整頓食品安全』話題百姓關注度高居前列。今年『兩會』,曾經兩次提案力主廢止面粉增白劑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肉類食品綜合研究中心總工程師馮平,再提食品安全提案——出臺畜禽屠宰法,完善屠宰管理的長效機制。
馮平說,『雖然近些年從中央到地方開展了一系列的放心肉工程,但生豬源頭信息缺失、屠宰加工缺乏監管,注水肉等問題仍然存在,要想徹底改善畜禽屠宰行業的環境,肉類食品安全就必須從行政管理走向法制化管理』。
現狀瘦肉精禁而不止
『在生豬屠宰行業,現在成文的是2008年國務院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商務部配套的《條例實施管理辦法》,但是執行過程當中頻頻被打了折扣。』馮平說,首先,生豬源的安全性得不到保證,條例規定了屠宰檢疫的權利,沒有明確責任人。屠宰檢疫由農業部門負責,肉品質量由商務部門負責,即使在同一條屠宰線上工檢商務同時檢驗檢疫,都管不到位,管理的缺位和重疊將影響產品質量的安全。
馮平舉例說,像瘦肉精問題。從1997年農業部就已經開始下文禁止使用瘦肉精,到2002年農業部、衛生部四部委聯合下發了針對β興奮劑類的包括來客多巴胺等七種可以用於瘦肉精的藥物和抗生素殘渣、精神治療的藥物在飼料中的使用。到2006年和2009年,
農業部相繼又發文嚴禁瘦肉精在飼料中的使用,但是一直沒有能夠得到很好的效果。
原因違法成本很低
『我想這個可能跟它的法律地位有關系,雖然幾個部門聯合發文,但跟法律法規可能還是有一定的距離。』馮平說,雖然新頒布的《刑法》規定了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但是涉及到屠宰違法的刑事追究界限並不明確,相關部門在管理時往往以罰代法,違法者違法成本很低,這是加工病死豬肉、制售注水肉以及其它一些違法行為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建議出臺畜禽屠宰法
馮平在提案中建議,屠宰應該是有具體的法規規定,內容應該有可操作性,並且將國際上廣泛采用的屠宰企業的肉品安全責任保障制度、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預警制度、賠償制度等等都寫入法律,『這樣好操作』。
『食品安全管理從目前來講,要加強法制,立法後加強執法。長遠來看是轉變發展方式,現在從數量型向質量型轉化。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的話,還是為了數量大,那其他東西肯定顧不過來。』馮平如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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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劑存廢之爭長達10年之久。馮平可能不是主張廢止面粉增白劑的第一人,但是沒人會否認是他最終促成了面粉增白劑告別市場。
去年3月,衛生部發布公告稱,從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產中添加面粉增白劑,同時全面禁止食品添加劑企業生產銷售面粉增白劑。
代表委員熱議食品安全:打好『保胃戰』要從『頭』管起
如何替老百姓打好這場『保胃戰』,在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中間引發熱議。
食品安全事故屢禁不止,原因何在?代表委員普遍反映,法律法規有待進一步細化、完善以及違法成本過低,是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規體系建設有待加強,現行法律法規在可操作性層面仍需完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副局長葛志榮這樣認為。
增加違法成本、提高法律威懾力,在代表委員們中間也有很高的呼聲。『在目前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下,必須重拳出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蔡威建議,應當設立違法禁業條款,通過嚴懲重罰的方式有力打擊食品犯罪和違法企業,真正樹立起法律的威嚴。『違法企業要被罰到傾家蕩產,一旦違法就不能被允許二次進入這一行業。』蔡威說。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建議國家進一步加強食品源頭的安全控制和保障體系的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中華醫學會會長鍾南山和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衛生廳廳長焦紅等表示,必須解決『多龍治水』的問題,對監管部門『做減法』,做到全程全面監管,確保各監管環節無縫銜接。
據新華社
國務院:嚴懲地溝油瘦肉精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對於備受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高發領域作出具體的安排。其中,根據安排,將繼續開展嚴厲打擊在火鍋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行為,繼續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類、酒類、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綜合治理,全面排查並嚴厲懲處『地溝油』『瘦肉精』等違法行為,並加快制定保健食品監管條例。
各方觀點
蔡威委員:違法企業要被罰到傾家蕩產,一旦違法就不能被允許二次進入這一行業。
鍾南山代表:必須解決『多龍治水』的問題,對監管部門『做減法』,做到全程全面監管,確保各監管環節無縫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