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莫小松廣西壯族自治區將於3月1日起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實施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年滿16週歲的流動人口,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居住證》實行一人一證和年度簽註,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年度簽註,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