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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布魯塞爾3月2日電(記者何農)1日在此間舉行的歐盟峯會上,歐盟成員國領導人批准比利時前總理赫爾曼·範龍佩繼續出任歐洲理事會主席,開始30個月的新一屆任期,同時任命他出任歐元區主席一職。
範龍佩表示非常榮幸再次獲得任命。“在這樣一個決定性時期,爲歐洲服務是一種特權,同時也是一項重大責任。”
2010年1月4日赫爾曼·範龍佩正式就任歐洲理事會首位常任主席,即通常所說的歐盟“總統”,任期兩年半,並且可以連任一屆。《里斯本條約》規定,歐盟“總統”由成員國首腦用雙重多數制的方式選舉產生,即支持票數必須至少代表歐盟55%以上的成員國以及歐盟65%以上的人口,並需得到全部成員國首腦的一致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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