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羅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國家海洋局對我國海域海島進行了名稱標準化處理。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海洋局、民政部公佈了釣魚島及其部分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
國家海洋局此次公佈的釣魚島標準名稱爲“釣魚島”,漢語拼音爲Diào yú Dǎo ,位置描述爲“距溫州市約356千米、福州市約385千米、基隆市約190千米”。
國家海洋局同時公佈了龍頭魚島、鯧魚島等其他70個釣魚島附屬島嶼的標準名稱、漢語拼音和位置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