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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永軍)2012賽季,中超受到停賽處罰,預備隊聯賽算停賽場次的現象將不復存在。昨天,足協對紀律處罰辦法的細則進行了修改。
在以往的聯賽中,足協紀律委員會規定“違章違紀人員受到的禁賽處罰範圍只要是中國足協舉辦的比賽即可”,導致很多在聯賽中被停賽的人員可以將預備隊聯賽算在其中。昨天,職業聯賽理事會執委會會議和理事會會議經過討論後,決定對原來的紀律處罰條例進行修改,比如規定“在某一賽事中受到的處罰不應到另外的賽事中‘服刑’”。新的規則意味着球員、教練員和俱樂部工作人員在某項賽事中的停賽,無法用其他賽事代替。
對此,一名參加理事會會議的人士表示:“其實這個辦法是有效的,往年,有些球員違紀被停賽10場,不在乎,因爲預備隊就能消化掉5場,現在你10場中超上不了,你看看是什麼效果。這說明,足協付出了一定的努力,正在爲聯賽發展做出一些有益的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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