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無業男子邢存友虛構自己是一家諮詢中心的董事長,以承諾幫人辦理融資業務、收取資金移動費爲名,騙取了一受害者90萬元。
近日,一中院終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邢存友有期徒刑11年。
據瞭解,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農民邢存友,曾因製作銷售非法小報被勞動教養二年。
法院認定,2010年1月,邢存友虛構自己是北京一家投資諮詢中心董事長,以可以辦理億元融資業務爲名,欺騙被害人黃某與其簽訂投資協議書,並收取黃某支付的90萬元資金移動費。收錢後,邢存友便以融資款需要一級銀行行長接款爲由,始終未交付承諾的投資款。
法院認爲,邢存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鑑於其到案後已退還贓款31萬元,法院從輕作出處罰。(記者張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