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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偽滿首都警察廳。
在人民廣場周圍有很多偽滿時期的老建築,如今天中國人民銀行長春分行所在地是偽滿洲國中央銀行舊址,今長春市中心醫院所在地是三井海上保險株式會社舊址。長春市公安局老樓也是偽滿時期的老建築,是偽滿首都警察廳舊址。
鄭孝胥為大樓奠基題字
在長春市公安局老樓右側露出地面的基石上刻有『奠基』二字。據《長春文物志》記載,這是偽滿洲國總理大臣鄭孝胥在1932年為該樓撰寫的。由此看來,這座建築在偽滿政府諸多機關中具有特殊性。
偽滿首都警察廳於1934年建成並投入使用。此前,該廳在長通路(偽滿新京監獄遺址)辦公。據一些老公安介紹,在今天市公安局戶政、法制等部門辦公用的大樓右側,曾有過一個看守所,據說在偽滿時叫『留置場』,當時主要用來關押反滿抗日的仁人志士。《長春市文物志》對此也有記載:那是一個『築有圓形錐頂、鋼筋結構』的看守所,『裡面有鐵門鐵窗』。此外,在建築面積4400平方米的偽滿首都警察廳舊址西部,『還建有汽車庫等附屬建築』。
『首都警察廳』屬偽滿中央直屬機構
從成立時間看,偽滿洲國對『首都警察廳』也寄予了厚望。據史料記載,為了加緊對長春的控制,偽滿洲國政府於1932年6月15日下令設置由民政部直屬的『首都警察廳』,在同年10月15日正式開始辦公,比當年12月成立的偽滿文教部早一個多月。
偽滿首都警察廳是一個級別不低的機構。1932年3月,偽滿洲國成立後,設立了民政部下屬的警務司,司長是創建『滿洲國軍與警察』的甘粕正彥。在『滿洲國警察建設綱要』的指導下,組建了中央、地方和特別警察機構,而偽新京的『首都警察廳』設立時,歸民政部總長直接領導,屬中央直屬機構。1937年,偽滿機構改革,實行『軍警統一』,民政部警務司與軍政部整合成治安部,警務司成為治安部的下屬廳局。隨著治外法權的取消,大量日本警察加入偽滿警察隊伍,警察的主要任務也由前5年的『治安警察時期』,進入『行政警察時期』。隨後,一大批法規頒布實施,其管理范圍涉及火藥槍支、遺失物、文物商、中介、印刷業、飯店、食宿公寓、飲食店,甚至詳細到妓女、藝伎、女招待、舞場舞蹈演員等。
當時,偽滿首都警察廳有警務、警防、特務(特別任務)、外事、保安(主管諜報)、司法、衛生、建築(建築安全)、經濟保安(經濟警察)等9個課,下屬的警察署有8個,分別是中央大街、順天、長通路、四道街、寬城子、和順、安民和東榮警察署,還有一個消防署。這些署又下設派出所或分駐所。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偽滿警察業務也進入『戰時警察時期』。偽滿首都警察廳強化了經濟管控,設置了勞務警察,提高了警護職能,還組織防空大演習等。可以說,當時的社會,就沒有警察管不了的事!
本報記者張賢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