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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
最近兩天,要問哪位代表委員最火?非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惠州市旅游局局長黃細花莫屬。她的『降低法定婚齡,男女都為18歲』、『讓剛當上爸爸的男同志也跟著老婆休產假,單位要照發工資』等多項建議,成為網上熱議的話題。
昨晚,黃細花做客搜狐微訪談、接受網友提問時坦陳,關於降低法定婚齡的建議,是因為一些低齡『未婚同居』者,婚姻得不到法律保護,『建議法律允許公民18歲可結婚,但我並不提倡人人都18歲結婚。』
黃細花說,『法定結婚年齡降至18周歲這個話題一出來,網上就有人批評我,我的意思並不是強迫大家18歲就必須結婚。』
黃細花認為,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現行的法定婚齡是歷史上最高,也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一般來說,女子14歲、男子16歲左右就已發育成熟,開始具有生育能力。中國男女青少年從性成熟到法定結婚年齡之間的時間長達6年之久,容易造成一些社會問題。比如一些沒有達到法定婚齡而想結婚的人,乾脆就『未婚同居』造成事實婚姻,但法律不承認不保護這種婚姻。
昨晚,在回答網友提問時,黃細花坦陳,真沒想到會引起這麼大反響,『(感覺)有點壓力,怕被大家誤解,怕被評為雷人建議。』
『其實我只是建議法律允許18歲可以結婚,可大家誤認為我提倡人人都18歲結婚。』黃細花說,記得有一位學者說過,『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同樣的道理,法律不提倡18歲就結婚,但法律堅決捍衛和保護你結婚的權利。
華西都市報記者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