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之前的《刑事訴訟法》對此的表述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而修
改後的表述則將是「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看起來一字之差,在法律上的影響卻非常深遠』
——施傑
『聽到這個消息,我非常振奮。』施傑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刑事訴訟法》的一字之改,讓保障人權不再是『羞羞答答』的了。
施傑分析說: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了總則,這就是最重要的改革。之前的《刑事訴訟法》對此的表述是『打擊犯罪,保護人民』;而修改後的表述則將是『打擊犯罪,保障人權』。從『人民』到『人權』,看起來只是一字之差,在法律上的影響卻是非常深遠的。『人民』不是一個法律概念,用來作為《刑事訴訟法》表述,體現了舊法的不規范;而寫入『尊重和保障人權』則是從原則上確定了《刑事訴訟法》的基本走向。
『一字之改,讓我們看到了更多的希望。』施傑說,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權益,諸如生命權、健康權等憲法賦予的權益能夠得到保障,像『趙作海案』這樣的冤假錯案就可能有效地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