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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蘭資料圖 |
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桑蘭天價跨國訴訟案”再出戲劇性轉折。美國聯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蘭前代理律師海明的公開道歉書。
海明承認,他代表桑蘭提交給法庭的指控是“失實的”,有“明顯惡意”的。故此,他向被告做出“公開道歉”,並“懇求他們的饒恕”。在海明道歉後,桑蘭成了眼下惟一要為濫訴負法律責任的人。
這件打著“索賠21億美金”名頭的跨國鬧劇前後歷經一年,其中爆出了諸如性侵、二奶等雷人內幕。曾經被贊為微笑天使的桑蘭,其公眾形象如今早已一落千丈。正如被告方代表律師莫虎在訴訟案之初所說的:“13年前桑蘭摔在地上,這次她將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全景回顧:原告變被告索賠變追債
2011年6月28日,桑蘭抵達紐約開始訴訟,她的身份是原告。被告機構和個人多達25個,其中包括長期被桑蘭稱為“恩人”的劉國生、謝曉虹夫婦、以及他們的兒子薛偉森、律師莫虎。
然而,到9月21日桑蘭回國時,25名被告中只有劉、謝、莫3人接到了傳票。據新華社報道,桑蘭對其他22名被告或撤訴,或“和解”。而如今,桑蘭自己已經成了被告和“眾矢之的”。
從索賠金額的變化上看,桑蘭案也完全是一場鬧劇。該案索賠金額曾高達21億美元,但隨著有名有姓的被告縮減到劉、謝、莫3人,索償金額也下降到了10億美元。如今,桑蘭在這樁官司裡分文未取,相反倒是前律師海明不停追著她討要3000美元房費和20000美元的律師費。
盤點海明驚人語錄:桑蘭願給我做二奶
沒有最雷,只有更雷——這是網友用來形容桑蘭前律師海明的句子。從桑蘭與海明合作直到兩人反目成仇,類似的爆料語錄可謂層出不窮,令人難辨真假。
“鬼心思太多,威脅恐嚇我”
2011年9月1日,《成都商報》記者通過電子郵件采訪了海明本人。海明稱在紐約民事法庭起訴了桑蘭。據海明介紹,桑蘭和他的經紀人黃健不僅不支付自己應得的律師費用,還多次威脅自己。
“桑蘭、黃健他們跟一個網上認識的人商量著怎樣繼續給我施加壓力,逼迫我對‘桑蘭維權案’中的被告更狠一點。並且公開在網上攻擊我工作做得不好,對被告不夠狠,對桑蘭不忠心,甚至可以起訴我失職,要我賠償400萬美金……桑蘭還說我為她打官司沾了她的光,因為她是名人,她的後臺硬。”
“桑蘭的鬼心思實在太多了……當我的秘書小姐問他們要錢(律師費)時,他們卻是百般刁難,說沒有花錢的正式收據就不給;有了之後再改口說看不懂英文賬單也不給。期間,對律師樓小姐不斷謾罵,威脅要錄律師樓小姐的音,要報警抓小姐。”
“桑蘭願給我當二奶,想在美國生子拿綠卡”
2011年9月,海明再次向媒體爆料,稱桑蘭報性侵案的目的是想和經紀人兼男友黃健移民美國,在美國生美國公民小孩,拿綠卡。但令人震驚的“猛料”還不止於此。
20日晚八點左右,桑蘭曾經的律師海明在微博中稱桑蘭親口對他說:其經紀人黃健在來美前用鞋打過她,並曾把她一人丟在家裡不管。海明還透露:“桑蘭又說如果黃健拋棄她,她就來美國投奔我,給我做"二奶",並多次反復跟我講我太太如何壞她多麼好。”
之後海明又發布了一條微博,回憶他與桑蘭保持兄妹情期間的細節:“我是心軟的人。桑蘭今天離美,回憶與桑蘭的兄妹情,我每次去做腳底按摩,桑蘭就坐在輪椅裡,在我旁邊陪我聊天,一聊就是一個多小時。她喜歡做背部按摩,我也請她享受。按摩店的老板和員工都知道我們的兄妹關系,現在鬧翻了,他們都不敢相信。出來玩,黃健只給她買一碗面吃,她不吃。我給她買sushi(壽司),吃光。”
“桑蘭男友與我的秘書有染,揚言買凶殺我”
海明在自己的博客上還稱,桑蘭的男友黃健曾勾引他的秘書。“她(桑蘭)說如果黃健背叛她,她就來美國投奔我。她說反正身體這樣了,做二奶就好。我對她說,我已經養活著八九個人,多養一個沒問題,但是,做妹就好,不必做二奶。”
海明跟著解釋道:“桑蘭說這話就是對黃健不放心,桑蘭說她父母對黃健也沒好感。只有黃健把所有財產都過戶到桑蘭名下,她纔會放心結婚,但黃健也沒什麼財產,都是吹的。我從沒有收留桑蘭做二奶的意思,但是出於同情我一直樂於幫她,現在也是。”
“桑蘭和黃健多次提出讓我給他們做證婚人,但是經過觀察我不看好,拒絕了。桑蘭無依無靠,有黃健伺候也難得;但是黃健也親口說過,桑蘭要不是殘疾也絕不會看上他。黃健曾背著我開車把我的女秘書接到家裡過夜,兩人親密聊天至第2天凌晨5點半。後來桑蘭強烈要求我解僱女秘書,我照辦了,黃健害得我失去了秘書。”
海明還爆料,黃健和桑蘭揚言要僱凶手要他的命。“黃健和桑蘭揚言買凶和滅口之後,我收到了一封恐嚇信,說是衝我‘大嘴巴’而來。”海明說已報警,恐嚇信也已交給了警方備案。
性侵案成全程焦點桑蘭承認“被誤導”
據《廣州日報》報道,桑蘭的代理律師海明曾在2011年6月發來了一份經過公證的法庭證詞。該證詞證明,桑蘭受傷後在美生活期間曾遭性侵,而施暴者就是桑蘭當時在美監護人謝曉紅的兒子薛偉森。
這份證詞是由醫生路平提供的,他在1998年7月底到10月期間曾經擔任過桑蘭的治療師。
路平說,當他去被告家裡時,親眼見到薛偉森把正在睡覺的桑蘭摟在沙發上並覆蓋著一條毛毯對其進行性侵。他說,桑蘭癱瘓後胸部以下已經完全失去知覺,感覺不到冷熱、痛癢以及其他一切感應。“桑蘭甚至沒有注意到自己已被性侵犯了。”
路平說,桑蘭當時驚訝地發現自己的下身流血,而薛偉森幫桑蘭擦拭用過的廁紙上也有血漬。路平說,自己親耳聽到“桑蘭問為什麼會有血?”路平說,桑蘭當時只有17歲,還是處女。
對此,海明表示:“我手上有他們email給我的性侵案證詞中文本,全是他們自己在家裡寫好的。講老實話,我都沒怎麼看。太三級了。”
然而,看似離奇的案情此後急轉直下。據新華社報道,檢方在她刑事報案兩周後,以證據不足、經不住合理質疑為由,拒絕立案偵查。報案失敗後,海明跟桑蘭反目成仇,互相指責對方是報性侵案的始作俑者。
桑蘭在9月15日給法庭的一份證詞中說,律師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向檢察官報案,聲稱她當年遭到了性侵。桑蘭說,報案當天,在檢察官開始問話之前,她曾經一度“猶豫”,但檢察官向她保證,她的證詞絕對不會為外界所知。桑蘭在15日的證詞中說,是海明的“虛假陳述”“誤導我向檢察官報了案”。
桑蘭沒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確有其事,還是根本就是子虛烏有。依據美國法律,如果律師教唆客戶作偽證,律師有可能受到懲罰,甚至丟掉律師執照。
桑蘭方回應寥寥前後矛盾難令人信服
桑蘭方面在和律師反目後,幾乎成了媒體的靶子。比起“猛料”不斷的海明,桑蘭團隊顯得更為沈默。2011年11月,桑蘭經紀人黃健終於開口,回應了一些爭議,並表示“很後悔找海明打官司”。
據《青年報》報道,針對拖欠律師費和房租的問題,黃健表示純屬無稽之談,但他承認合同上確實有收費條款。“海明在今年3月給桑蘭發過來一份委托協議,之前他一直說要免費代理,但這份協議上寫的是按照小時收費。他說這個合同只是一個模板,由於當時著急起訴來不及修改,便叫我們趕快簽字。”
至於桑蘭拖欠房東房租一事,黃健稱,當初他們去美國之前,就打過去了兩個月的房租,而海明將其中的一半算作了“一開始說不需要”的押金,“而且他告我們拖欠房租的官司,結果我們去了法庭,原告卻沒出庭,法庭只能判原告撤訴了,從頭至尾我們都莫名其妙”,“而且,我們中間還墊付過維修費,完全夠房租了”,“我們後來被告時纔知道,所謂的房東,其中一個就是海明的老婆,當初他還說是朋友的房子。”
黃健在采訪中感嘆:“海明始終在歪曲事實,和他的合作是整個官司裡的敗筆,如今想起來就覺得後悔。”
桑蘭遭到外界質疑的原因之一,還在於她從“討要一個說法”變為“永不再告”的態度轉變。桑蘭說,美國的保險公司歧視她這個中國人,故此她要“維權”。7月11日,桑蘭召開新聞發布會,宣稱對保險公司的官司取得了“突破性勝利”。
不過沒過多久,桑蘭又反悔說,當時律師沒有給她解釋清楚和解協議的內容,否則她絕對不會同意“和解”,更不會接受對保險公司“永不再訴”的承諾。
對此,黃健表示:“當初我們決定和保險公司和解,但"永不再告"的條款是海明在法庭上自己決定的,他事先並沒有向桑蘭解釋,完全是自己個人的草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