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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時報》3月6日報道,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第二次吸毒被法庭判處7年零3個月監禁,但由於他此前接受了變性手術,女性身份獲得法庭認可,他逃過鞭刑懲罰。
這名吸毒者名叫普利塔·尼瓦沙尼·雷切納姆(Preeta Nivashani M Rechnam),現年40歲。1998年,雷切納姆因吸嗎啡首次被判刑,包括3下鞭刑和5年監禁。獲釋後,他於2006年前往泰國接受變性手術,2011年12月,他再次因在新加坡紅燈區吸食海洛因被捕。
新加坡法院5日判處她7年零3個月監禁,而不必再受鞭刑,因爲新加坡法律規定,女性和年齡超過50歲的男性可以不受鞭刑。如果雷切納姆沒有變性,可能被判6到12下鞭刑。
依照新加坡法律,鞭刑通常針對搶劫、涉毒和部分涉及性犯罪的罪犯。新加坡法律允許男性接受變性手術,其女性身份可獲得承認,並可與男性結婚。(楊柳)
(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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