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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記者孫晶、實習生朱露報道:消費者去超市購物,不但要看標價,還要學會對比條形碼。昨日,市民廖小姐投訴,稱自己到廣州家樂福超市購物不止一次遇到收款與標價不符的情況。
據廖小姐透露,上週六下午5點左右,她和女兒到位於小區附近前進路的家樂福超市購物,埋單離開超市後,發現購物小票的朱古力豆奶價格是40元∕箱,與商品標價28.80元∕箱相差11.20元。隨後她到服務檯查詢,一個工作人員反問:“你爲什麼不看條形碼?”廖小姐感到很困惑:“顧客買東西時,都是看商品名稱和價格的,有多少是看條形碼的?”後來另一位工作人員解釋,“這是因爲工作人員的疏忽,錯把不同批次的商品放在一起,造成收款與標價有出入”。
廖小姐這才明白,原來同樣的商品,包裝是一模一樣,可批次不一樣,條形碼就不一樣,價格也可能有差別。
廖小姐表示,超市收款與標價不一的事,在家樂福不是第一次碰到。“去年還有一次去買啤酒,我發現常買的那個牌子的啤酒放在1元促銷區,於是我採購了不少。”
廖小姐告訴記者,結賬離開超市之後,她才發現原來超市收的價格是原價每瓶1.3元,於是她又折返回超市服務區理論。隨後,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電腦上信息沒有更新,實際上已經過了促銷期。對此,廖小姐表示懷疑,超市出錯收的錢比標價的要高,要是沒發現其中的貓膩,吃虧的總是消費者。
對於廖小姐的投訴,記者昨日聯繫到家樂福的相關負責人,對方迴應稱,超市一般會有員工清理顧客留在相應貨櫃外的散貨,但未必能每次都及時跟進。“我們會跟公司反映這個情況,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減少誤會。”同時,家樂福方面的人士也建議消費者,要保留好小票,最好要及時覈對貨品的條形碼。
(報料人廖小姐,三等獎100元)
孫晶、朱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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