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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貴州省副省長慕德貴表示,三公消費一定要控制住,但三公消費高不是茅臺的錯。(據3月7日《中國青年報》報道)
一種商品能夠大賣是其價值的體現,一家企業能夠大賺是其能力的體現,茅臺日進斗金本該是值得稱頌的好事,何以反被非議糾纏?只因老百姓喝不起的茅臺,在公衆的眼裏被賦予了特殊的身份,被視爲公款吃喝的代名詞。所以,公衆對三公消費一腔惱火,茅臺暢銷也就成了不受待見的負面形象。
理性地推敲,茅臺其實挺憋屈的,自己並不是公款吃喝的專供商品,可又不能主動與公款消費“劃清界限”,在莫名其妙的狀態下,等於是在“被消費”的同時又“被定位”了。
茅臺漲價公衆不爽,茅臺盈利公衆不爽,究其本質是在替公款吃喝受過。但是,茅臺也別覺着太委屈,既然茅臺從公款吃喝中分到了一大杯羹,被視爲三公消費的“合作伙伴”而遭受非議也不爲過,要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話在感情色彩上尤其合用。於是,本無心捲入“嘴上腐敗”的茅臺,與公款吃喝的不解之緣就成了“原罪”。
救贖茅臺的“原罪”,還茅臺以正常商品的清白之身,必須要從調控其“姻親”——三公消費角度入手。三公消費居高不下,對於其中的原因,很多體制內的官員、體制外的學者都曾有過詳盡的分析,其中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滿足一己之私慾。
對一些手握實權的幹部來說,餐有美食、出有豪車、遊遍四海……種種私人享受都由公款買單,是人生一大快事,甚至是體現“個人價值”的榮耀。其實,無論是以“公對公”“公對私”還是“私對私”的名義進行三公消費,頂在頭上的都是僞“公”字,暗藏在底下的實質都是同一個“真身”——損公肥私,其核心都是爲了滿足個人名利和享受。
切實壓縮三公消費,無須糾纏於蠹蟲們給出的花裏胡哨理由,只要盯牢一個方向就好了:執行嚴謹的消費預決算,公開三公消費明細的賬目,濫用公款者嚴懲不貸。去年以來,在國務院的嚴令之下,中央很多部門都公開了三公消費賬目,但是大多爲囫圇賬,公衆猶如霧裏看花。
全國兩會正在召開,不妨藉此良機進一步推動三公消費改革,在制定消費預決算、公開消費賬目、懲處違規人員等三個環節強力推進改革措施。只要我們的改革力度到位,讓公務人員不敢亂花錢、花錢必曝光、曝光必被查,三公消費必將趨於廉潔、規範,悲催的茅臺也不再會掙錢了還被別人罵。(文/許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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