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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酒後竟然無緣無故攔截路人追打,並對圍觀羣衆拳打腳踢,結果被趕到現場的民警當場抓獲。
被告人金某,男,27歲,黑龍江人,無業。2009年曾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1年4月10日,金某與張某等三個朋友相約在本市河東區某飯館吃飯。金某等人酒足飯飽走出飯館,竟然在路邊無故攔下恰好經過的董某,並對其一陣拳打腳踢,引起羣衆圍觀。這時,圍觀羣衆王某恰好拿出手機看短信,金某等四人以爲他是要報警,竟然又拉住王某,用磚頭、馬紮對其進行毆打。民警接到報警趕到案發現場將金某抓獲,張某等人逃走。經鑑定,被害人董某和王某的傷情均構成輕傷。金某酒醒後追悔不已,但爲時已晚。
日前,河東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對金某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記者王學軍通訊員劉鈺宋媛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