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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秦希燕代表在完善他的議案和建議.
文/圖本報記者李吉斌
對秦希燕的采訪是在他的房間裡進行的。他是首屆全國十佳律師、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在我敲門進去時,他正在伏案疾書。
『今年我帶來22件議案和建議,涉及民生、社會保障和農民維權等方面,都是關於完善法律的。』請記者坐下後,秦希燕拿著一疊資料擺在記者面前。
『作為法律工作者,完善民主與法制是自己應盡的職責。』秦希燕開門見山,『在2011年12月我應邀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時,就對刑訴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比如律師提前介入、逮捕時律師的異議權、訊問時同步錄音錄像等。』
2011年,我國校車事故頻發,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關注,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制定校車安全條例。此次兩會上也有許多代表委員就如何進一步保障校車安全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秦希燕認為,校車安全僅靠行政立法的方式尚不足,完善刑事法律,加大對校車安全事故的刑事打擊是題中應有之義。刑法修正案(八)將危險駕駛罪納入刑法處罰的范圍,但是該罪規定的危險行為無法涵蓋嚴重超載等行為,對於一些特殊群體如小學、幼兒園的孩子,缺乏保障力。
秦希燕分析,校車事故中嚴重超載等現象明顯,並且嚴重超載等行為具有嚴重危險性,已被司法解釋確認,所以應將嚴重超載等行為納入刑法來調整。
『我建議,對刑法中的危險駕駛罪進行修改,將嚴重超載等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的打擊范圍。』秦希燕說。
當今社會,互聯網是繼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之後的『第四媒體』,它以獨有的及時性、海量性、全球性等特點和優勢,深受億萬網民的鍾愛。但是互聯網給人們的生產、生活、工作和學習帶來了便利,也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伴隨著信息的自由流通,互聯網也成為造謠、誹謗的產源地,網絡侮辱、誹謗事件層出不窮,嚴重損害了被害人的名譽權和人格尊嚴,動搖了社會誠信基礎,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甚至引發社會群體性事件,危及社會和諧穩定。』秦希燕所提的議案和建議都是圍繞著當今的社會熱點問題進行的。
針對網絡傳播快、影響范圍廣,並且網絡誹謗案件自訴難立案、證據難固定、網絡服務提供者職責不清,處罰不明等問題,秦希燕建議,加大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侮辱、誹謗內容的審查和刪除責任,修改刑法,對網絡侮辱、誹謗實行有條件的公訴。
本報北京3月11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