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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自行車產品發起期中複審調查。該公告稱,鑑於中國已取消自行車配額管理、歐盟自行車產業結構調整、自行車部件由鋁製取代鐵製、自行車部件(免於反傾銷措施)進口監控系統負擔沉重等因素髮生變化,如果繼續實施現有反傾銷措施可能不再合適,因此決定發起此次複審調查。此次調查將重點評估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是否能夠抵消傾銷、如取消措施歐盟產業是否繼續或再度受損等,從而最終決定是否維持、取消或者調整現有措施。調查還將評估措施排除系統及功效,並決定是否有必要對其進行調整。歐盟對中國自行車反傾銷措施由來已久,1993年歐盟開始徵收30.6%的反傾銷稅;1997年經反規避調查,決定建立涉案產品排除系統,監控措施範圍之外的自行車零部件;2005年經複審調查,將反傾銷稅率提高至48.5%;2011年經日落複審調查,繼續維持已有反傾銷措施。(王振富)
(來源:商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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