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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消息,近日,國家安監總局通報了河北克爾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情況。通報稱,該事故是近一個時期以來危險化學品領域發生的傷亡最嚴重的事故,共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蹤、46人受傷。
2012年2月28日上午9時4分左右,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趙縣工業園區生物產業園內的河北克爾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河北克爾公司)生產硝酸胍的一車間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蹤、46人受傷。這起事故是近一個時期以來危險化學品領域發生的傷亡最嚴重的事故。
據悉,事故發生前,一車間有5個反應釜投入生產。2月28日上午8時,該車間當班人員接班時,2個反應釜空釜等待投料,3個反應釜投料生產。 8時40分左右,1號反應釜底部放料閥(用導熱油伴熱)處導熱油泄漏着火;9時4分,一車間發生爆炸事故並被夷爲平地,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周邊設備、管道嚴重損壞,廠區遭到嚴重破壞,周邊2公里範圍內部分居民房屋玻璃被震碎。
經初步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河北克爾公司一車間的1號反應釜底部放料閥(用導熱油伴熱)處導熱油泄漏着火,造成釜內反應產物硝酸胍和未反應完的硝酸銨局部受熱,急劇分解發生爆炸,繼而引發存放在周邊的硝酸胍和硝酸銨爆炸。事故的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通報指出,根據目前事故初步調查的情況,該事故暴露出河北克爾公司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一是裝置本質安全水平低、工廠佈局不合理。裝置自動化程度低,反應溫度缺乏有效、快捷的控制手段;加料、出料、冷卻等作業均需人工操作,現場操作人員多。一車間與二車間廠房均採用框架磚混結構,同向相距約25米佈置,且中間建有硫酸儲罐。一車間爆炸後波及到二車間,造成廠房損毀和重大人員傷亡。
二是企業安全管理不嚴格,變更管理處於失控狀態。河北克爾公司在沒有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的情況下,擅自改變生產原料、改造導熱油系統,將導熱油最高控制溫度從210℃提高到255℃。
三是車間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低。包括車間主任在內的絕大部分員工爲初中文化水平,對化工生產的特點認識不足、理解不透,處理異常情況能力低,不能適應化工安全生產的需要。
四是廠區內邊生產,邊建設。事故企業邊生產,邊施工建設,廠區作業單位多、人員多,加劇了事故的傷亡程度。
五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從此次事故的初步調查情況來看,該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沒有發現生產工藝所固有的安全隱患和變更生產原料、提高導熱油最高控制溫度等所帶來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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