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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莉)“有條件的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近日教育部發布通知要大力推廣組建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家委會將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教育部表示,家長委員會應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計劃和重要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對學校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進行監督。
家委會應發揮家長的專業優勢,爲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提供支持。發揮家長的資源優勢,爲學生開展校外活動提供教育資源和志願服務。此外,還應起到橋樑作用,向家長通報學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準備採取的重要舉措,聽取並轉達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向學校及時反映家長的意願,聽取並轉達學校對家長的希望和要求,促進學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家長委員會應協助學校開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導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對學校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避免發生傷害事故。支持和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引導家長支持教育部門和學校採取的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各項措施,監督學校的課業負擔情況,及時向學校提出意見和改進的建議。
教育部認爲,有條件的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都應建立家長委員會。學校組織家長,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自願的基礎上,選舉出能代表全體家長意願的在校學生家長組成家長委員會。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級教育部門把建立家長委員會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制定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並把建設和組織家長委員會作爲教育行政幹部和中小學校長的培訓內容之一。 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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