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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月12日傍晚,在河東區萬新村天山路與嶗山道交口,一名中年男子牽着4只猴子表演“耍猴”,期間不時向圍觀者要“觀賞費”。不聽話的猴子常被棒打呵斥,圍觀市民不忍見猴子被虐待,紛紛撥打110和本報熱線反映。
3月12日18時許,記者在天山路與嶗山道交口附近看到,耍猴人在指揮猴子表演,4只猴子被耍猴人用繩子牽着翻來滾去,猴子們稍有不服從,耍猴人就會用棍棒對其呵斥教訓。表演過程中,另一名中年男子向圍觀市民要“觀賞費”。圍觀的吳先生說,猴子身上有很多傷。
耍猴人告訴記者,這些猴子都是他們自己馴養的。當被問及飼養猴子是否持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時,耍猴人先是回答說“不知道是什麼證”,而後又說“有這個證,剛辦好的,放在家裏了”。
記者從本市林業部門瞭解到,當街耍猴表演屬於虐待動物行爲,是國家明令禁止的。猴子是國家級野生保護動物,需持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才能飼養,但這種許可證不向個人發放。此外,根據我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凡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有相關檢疫合格證明。(記者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