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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人
會內嘉賓海南省東方市市長吉明江代表
會外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俊生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這一社會管理創新機制將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設?記者採訪了人大代表和有關專家。
問:建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目的是什麼?
吉明江:重大決策事關改革發展大局,事關社會穩定和諧,絕不能“拍腦袋”。風險評估機制有助於保證重大決策真實、科學,防範風險;同時,通過及時瞭解社情民意,從源頭上避免和減少損害羣衆利益現象的發生。
劉俊生:我國正處在社會變革期,一些結構性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因此,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在拍板前,都應進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風險評估。
問:進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注意哪些問題?
吉明江:應把公衆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爲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重大決策前,首先進行專題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徵求意見稿形成後,應徵求相關部門、單位和羣衆意見,補充完善。集體討論決定前,重大決策事項還應交由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劉俊生:風險評估不僅是官員和專家的事,還應吸引更多的羣衆參與,重視並正確運用媒體的力量,力爭做到客觀公正。決策機關要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爲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並確定風險可控的,不得做出決策。
問:如何認識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建設法治政府的關係?
吉明江:目前,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機制在很多地區尚未納入法制化軌道。建議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或者從國家層面,將這一新機制上升爲法律制度。對未經風險評估的重大事項責任人,應追究行政責任。
劉俊生:政府要加強自身建設,建立以行政首長爲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凡發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爲或亂作爲等違法違紀行爲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行政首長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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