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王奔)在4S店新買的奧迪車竟發生過碰撞,購車人陸某將經銷商告上法院,要求退還各項購車款35萬餘元,並賠償等額購車款28萬餘元。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在起訴書中,陸某稱今年初從汽車經銷公司購買了一輛奧迪車。車開回家後,陸某意外發現,車鑰匙背面有“左前槓有劃傷”字樣。經瞭解,這輛車發生過碰撞,左前槓曾被維修。
陸某認爲,銷售商行爲已構成欺詐,依法應雙倍賠償。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