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13日訊記者申愛山合眾創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倪樂代表建議,修訂刑法增加網絡詐騙罪。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和應用,利用網絡詐騙的案件越來越多。倪樂表示,目前詐騙罪的立案標准是2000元。而網絡詐騙的特點是受害人數眾多,每個人被騙金額不大,由於單個受害者報案達不到立案標准,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往往不在一地,使得取證比較困難。犯罪分子詐騙得逞卻得不到應有懲罰,對社會誠信和網絡環境造成極大負面影響。
倪樂建議,在刑法侵犯財產罪中增加一個罪名『網絡詐騙罪』,以針對網絡犯罪的特點,准確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