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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濱)北京市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今天揭牌成立。委員會將指導重大疑難糾紛的調解,對調解不成的糾紛,疏導當事人依法理性維護自己的權利。
委員會調解範圍包括:因商品或服務質量問題,造成人身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的複雜疑難消費糾紛;羣衆反映強烈、社會影響大的重大消費糾紛;法院委託進行調解的消費糾紛等。
調解委員會由市消協組建。相關負責人表示,消費糾紛調解將在糾紛當事人自願提起或徵得當事人同意的基礎上進行,對於重大疑難無法調處的糾紛,要控制事態發展,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聯繫,避免矛盾的擴大和激化。同時建立回訪監督制度,對已經調解的消費糾紛適時進行回訪並設立監督電話,接受羣衆監督。 D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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