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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勝俊院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強調,將更加重視新聞輿論監督,更加關注網上輿情,及時迴應社會關切,不斷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在筆者的印象中,最高人民法院一貫重視協調司法和傳媒的關係。筆者本人也曾經以專家身份應邀參加過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司法與傳媒論壇”活動。
筆者認爲,法院是典型的法律適用機關,而不是民意代表機關。法院的首要職責就是適用法律,嚴格地說,法官只對法律負責,只服從於法律,而不是受制於輿論導向。審判活動本質上是一種高度理性化、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判斷推理的過程,要求法官儘可能保持一種不偏不倚的中立態度,要求審判活動儘可能排除情感因素以及外界非法律因素的干擾和介入。
網上輿論是一種自由度極高的話語權,網民在行使話語權時要尊重、理解和支持法院的獨立審判,對於重大案件儘可能理性地發表個人意見,不要惡意炒作甚至“綁架輿論”向法庭施壓。廣大網民既要積極監督法院公正審判,同時也要尊重和善待審判活動的獨立性和中立性。
對於網上輿情,法院也要積極迴應、認真甄別、合理吸收,切勿輕率地對網上的一切批評性言論都嗤之以鼻,更不能懷有對網民正常輿論監督的壓制和打擊報復心理。法院既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更要維護法院的獨立審判。對各級司法機關而言,既要培養法官直面網上輿情的開放和理性的心態,也要不斷提高法官應對媒體和網上輿情的能力。
建議各級法院開設司法微博,設立網絡發言人,加強與廣大網民的交流溝通,主動引導網上輿情,及時迴應網上輿情。
一言以蔽之,司法與新媒體應該是一種相互理解、尊重的良性互動關係。司法機關要積極迴應網上輿情,廣大網民也要尊重、理解和支持法院的獨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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