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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申愛山全國人大代表瑪依努爾·尼亞孜近日提交建議,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完善我國“新農合”法律制度。
近年來,爲促進“新農合”的持續健康發展,國務院及衛生部先後制定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但至今仍未制定統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
瑪依努爾·尼亞孜認爲,“新農合”制度是我國新型社會保險制度的組成部分,雖然借鑑於傳統合作醫療制度,但從政府職責、資金來源、統籌償付等方面均與傳統合作醫療制度不同,迫切需要法律予以明確和界定。
瑪依努爾·尼亞孜建議儘快出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條例,就“新農合”的參加對象、資金籌集、資金管理、保險待遇、管理體制、醫療服務管理等作出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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