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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記者餘行實習生鮮菁萱)13日下午,成都市工商局召集全市40餘家大型商場、超市負責人學習“臨期”食品管理相關規定。會上,成都市工商局表示,將大力打造“臨期”食品管理示範店,並將逐步在全市商超推廣建立起“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櫃)。
據介紹,所謂“臨期”食品就是保質期即將到期的食品。根據國家有關要求,“臨期”食品專區(櫃)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食品經營企業管理“臨期”食品所必須遵循的規範。對此,成都市工商局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在經營場所內建立“臨期”食品銷售專區(櫃),並在銷售專區(櫃)張貼醒目提示,提醒消費者酌情消費“臨期”食品,並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同時,促銷食品必須明碼標價,明示價格折扣標準,防止出現捆綁銷售、強制消費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
成都工商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接下來將加大“臨期”食品監管力度。如果發現經營者銷售過期食品、或私自更改生產日期上架銷售等違法行爲,工商部門將依法從重處罰。
-名詞解釋“臨期”時間界定
“臨期”食品時間界定的規範根據超市對不同食品保質期的大概界定:
1、食品保質期爲1年以上,“臨期”時間界定爲保質期滿之日前45天;
2、食品保質期爲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臨期”時間界定爲保質期滿之日前20天;
3、食品保質期少於15天的,“臨期”時間界定爲保質期滿之日前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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