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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餘瀛波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2011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在各類投訴中,服務類投訴佔總投訴量的33.2%,其中,電信行業投訴量高居服務類投訴榜首。
電信服務投訴爲何連創新高?專家分析,多龍治水和行業壟斷是電信行業亂象的根本原因,專家呼籲電信行業像金融行業一樣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通信監督委員會。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婁耀雄表示,治理電信行業亂收費首先要立法,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
他說,電信立法自改革開放初期就開始討論,但至今仍沒有形成電信法,主要原因是牽扯的部門多,誰都想管,誰也管不好。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徐曉蘭也認爲,維護電信市場秩序要儘快推動立法工作。
日前,哈爾濱市工商局是否有權監管電信收費引起了社會很大的爭議。在採訪中,幾位專家都對工商部門的執法予以支持。
婁耀雄認爲,《電信條例》雖然授予電信部門管理權,但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投訴後,工商局依法有權處理。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劉德良也認爲,目前電信市場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工商部門對於企業進行商業活動是不是遵循相關法律、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否侵害了消費者權益當然有監管職能。
劉德良說,如果消費者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由於通信行業的特殊性,證據都在通信公司手裏,普通消費者很難找到有力的證據。
“目前我國電信行業不合理收費的最大爭議是計量單位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葉林告訴《法制日報》記者,一律按照一分鐘來計算,電信公司利用了老百姓在時間概念上的不習慣或是“無知”來變相亂收費,顯然不合理。目前的技術應該能夠支持以秒或是以數秒爲計價單位,至於說以多少秒計價,可以明碼標價。
在婁耀雄看來,電信收費應該改變。他說,隨着電信技術的飛速發展,電信收費早就不該與距離和時間有關。當初兩個人通話要佔用線路,別人無法同時使用,所以是租用制,相當於按距離收費。但是目前,在一根光纖上就可以傳輸200萬部電話,從成本的角度看,撥打市內電話與撥打長途沒有區別,打一分鐘電話和打一天電話成本也沒有區別。他建議,我國電信收費應像國外一樣,由與距離和時間相關的租用制變爲與距離和時間無關的許可制,即包月的方式,比如一個月30元隨便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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