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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槍。(資料圖片) |
美國華盛頓州塔科馬市14日發生一起3歲男童玩槍不幸斃命的事件。名叫胡裡奧·賽古拉-麥金托什的3歲男孩趁大人下車加油時,從兒童安全坐椅爬下,撿起留在車上的手槍把玩,結果射中自己的頭部當場死亡。
據悉,這已經是該州3星期以來第三起兒童玩槍導致傷亡的事件了。三起慘案的連續發生再度引發了人們對槍支管理法律和槍支安全的爭議。文字:鵬致
母親男友留在車上一把槍
男孩的母親潔妮莎當晚接受當地媒體采訪時情緒相當激動,幾乎無法講話。她哭著說,“我只想要回我的孩子,我願意做任何事情,換回他的生命。”潔妮莎說兒子是個充滿活力的可愛男孩,“他非常善解人意,而且非常聰明”。潔妮莎的朋友也表示:“無法想象胡裡奧的母親經歷了什麼。他還那麼小,甚至都還沒有開始自己的生活……他會對每個人微笑,他是個快樂的小男孩。”
據介紹,14日早晨,年僅3歲的胡裡奧跟隨母親和母親的男友乘車外出,途中在加油站停車加油時,他趁大人都不在車上,自行從兒童安全坐椅爬下,撿起母親男友留在車上的一把手槍玩耍,結果開槍射中自己的頭部,當場死亡。警方表示,潔妮莎的男友供稱,自己將手槍放在駕駛座的底下,然後纔開門下車加油,與此同時潔妮莎也下車前往加油站附設的便利店購物,將胡裡奧和他尚在襁褓中的妹妹單獨留在了車上。所幸的是,女嬰在這次事故中並未受傷。
警方調查後表示,這把手槍是潔妮莎男友所有,此人沒有犯罪記錄,持有合法的槍支注冊登記證明,而且還是比“持槍證”管理更嚴格的“藏槍證”(即可以合法隱藏攜帶槍支或者在車裡放著上了膛的槍)。
不過,當地檢察官則表示,要進一步調查以決定是否以過失殺人罪起訴涉案者。按照華盛頓州法律,持有“藏槍證”的人如果離開車輛,必須關保險並且把槍藏起來。
華盛頓州一月三起兒童玩槍走火案
這已經是過去1個月內華盛頓州所發生的第3起與兒童有關的槍擊案了。
就在本月10日,該州瑪麗斯維爾發生一起類似的兒童玩槍走火事件。華盛頓州馬利斯維警局一名警察開車帶家人出游時將年幼兒女留在車上。在大人都下車之後,年僅7歲的女兒被玩槍走火的弟弟射中,被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2月22日,在西部城市布雷默頓的一所學校裡,一名9歲小男孩將放有槍支的背包放在課桌上,結果槍支走火將坐在前面的8歲小女孩射成重傷。警方認為,這名男孩是在他母親和男友的住處得到了這把槍。這名男孩後來受到非法持有槍支、攜帶危險武器進入學校和人身攻擊罪名指控,保釋金5萬美元。
據華盛頓州衛生部門的統計,從2007年至2010年,該州每年至少都有一名兒童因為玩槍走火而身亡;在同一時期,每年平均有9名17歲及以下的少年兒童因槍支走火而就醫。
美國教育部負責安保與毒品管制的官員表示,近期掌握的數據表明,2006年至2007年間,約2700名學生因帶槍上學被退學或處罰。其中15%是小學生,有些學生帶槍上學是為了炫耀。
塔科馬市警官納維德·本傑明表示,這些慘案警示人們應當打醒十二分精神,管好自己的槍支。
本傑明警官表示:“你無法預料孩子們會乾些什麼,如果你不隨身帶著這把槍,你必須卸掉槍裡的子彈並且把它鎖起來。保證槍支安全並非很難做到的事。”
目前,美國共有27個州對避免兒童接觸槍支設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有成年人讓兒童接觸到槍支可能將會受到刑事處罰,但是華盛頓州尚未有類似法律。
玩槍至傷亡案頻發
本報訊2011年4月19日,美國休斯頓一個6歲男童把一支手槍帶到幼兒園餐廳,不料手槍從男孩口袋中墜下並意外走火,造成包括這名男孩在內的3個孩子受傷,所幸傷者並無生命危險。
就在同一個月,美國2歲男孩特洛伊·貝利誤將一把裝有子彈的手槍當成玩具瞄准母親班尼特,並偶然觸動了扳機,槍殺了親生母親。貝利的父親、班尼特的前男友承認,是自己將槍隨便放在地板上,當時他正好去佛羅裡達看望班尼特和小貝利。
2008年10月,美國馬薩諸塞州8歲男孩克裡斯托弗·比齊參觀當地舉行的一次槍械展覽,在成年人監護下玩弄一支“烏齊”衝鋒槍,結果衝鋒槍走火,擊中比齊。人們隨即把比齊送往附近醫院,但男孩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