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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教委獲悉,為激勵廣大高校學生積極開展學術創新、學科競賽、科技發明和創業實踐活動,今年本市設立了『天津市大學生創新、創業獎學金』,其中,大學生只要獨立或合伙注冊公司就有機會申報創業獎學金,並且申報創業獎可延伸到畢業後兩年之內。
據了解,獎學金分為『天津市大學生創新獎』和『天津市大學生創業獎』。其中,天津市大學生創新獎授予在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和科技發明等方面取得優秀成績的學生;天津市大學生創業獎授予在自主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兩個獎項不可兼得。
評選范圍面向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和來自農村的研究生,其中申報創業獎可延伸到畢業後兩年之內的學生。每年評選創新特等獎10名,分別給予10000元獎勵,創新優秀獎160名,分別給予2000元獎勵;每年評選創業特等獎10名,分別給予10000元獎勵,創業優秀獎60名,分別給予2000元獎勵。
創新獎要求學生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績顯著,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理論上有一定創新或發展,在國際、國內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水平的論文;參加學科競賽,成績優異;參加重大科研項目,做出較大貢獻;獲得專利;在技術上有較重要的革新,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具有重要的應用前景;全國和天津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成績優異的。
創業獎要求學生具有創新創業精神和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具有較好的社會聲譽,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獨立或合伙注冊公司或在高校創業孵化園、科技園創業;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產品或服務項目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首席記者邵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