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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蜀山新村”碎屍案在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檢方除了現場播放了拋屍的視頻資料,還當庭出示了小剪刀、小推車等作案工具。當作案兇器呈現在王繼倫面前時,王繼倫似乎不願再看到這些作案工具,只是隨便掃了一眼剪刀就點頭,而小推車還未拿到他的跟前,就直接說道:“是我的,不用看。”
檢方認爲,在王繼倫掐死陳某後,爲了掩蓋罪行,用剪刀對陳某的屍體分解並拋屍,犯罪手段極其兇殘、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提出判處死刑的量刑建議。而受害者家屬的代理人也表示,此案是他代理過的案件中最兇殘、最道德淪喪的案例,判處死刑是此案的唯一結果。
作爲王繼倫的辯護人,安徽皖衡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曹採峯表示,被告人並沒有殺害受害者的動機和目的,當時是怕醜行暴露,失手而致此行爲,其行爲不構成故意殺人罪,而應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同時,辯護人表示,被告人王繼倫已經年過花甲,對待老年人犯罪,應該寬嚴相濟。“死者不再生,不應該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來解決問題。”
辯護人的意見遭到了公訴人的辯駁。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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