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趙葉蘋黃安琪
“白衣天使”玩起“躲貓貓”、患者帶着錄音器看病……近年來,原本在同一戰壕與疾病鬥爭的醫患雙方有些走向對立,醫療糾紛頻繁發生,“醫鬧”動輒大鬧醫院,成爲社會管理一大難題。衛生部部長陳竺不久前提出,要創造條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調解、建立醫療責任保險等處理醫患關係的新機制。那麼,“第三方”調解能否平息“醫鬧”?
記者對海南近百起經“第三方”成功調解的醫療糾紛調查發現,有些確屬院方負主要調查責任。比如,院方對病人病情估計不足,延誤治療,醫院管理制度不嚴,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服務不到位等。一些醫務人員甚至因兩個患者同音同名發錯藥物,造成嚴重後果。
患者對醫學期望值過高則是醫療糾紛頻發的第二重原因。此外,部分優質醫院負擔過重、醫生欠缺溝通能力也是醫療糾紛頻發的原因之一。
傳統衛生部門的行政調解往往被打上“官醫一家”的烙印;醫患雙方缺乏信任,相互協商則更難達成一致;走法律途徑,醫院拖得起,患者拖不起,建立一種行之有效的“第三方”糾紛調解辦法是當務之急。
專家表示,“第三方”調解取得實效,首先歸功於它的“獨立”性。海南省醫調委就是一個由省綜治辦牽頭,聯合衛生、司法、公安、財政等10個廳局創建的機構,獨立運作,不隸屬於任何政府機構。“專業、科學”的特性,也是新機構贏得醫患雙方認可的重要因素。
專家指出,“第三方”調解贏得醫患雙方認可,新機制的關鍵環節是“調賠結合”。“要做到‘案結事了’,光調解是不夠的,醫療糾紛後期的根本問題,就是賠償問題。”海南省醫調委副主任陳興明說,保險是國際上最通用的風險管理慣例,完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分擔作用至關重要。
海南在公立醫院強制推行醫責險,也引起了醫院“議論紛紛”,認爲保費數額過高、醫院壓力過大。上海市律師協會保險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楊飛翔認爲,目前直接立法將醫療責任險上升爲強制保險仍存在一定的障礙,但可採用政府引導的方式推廣保險,比如要求醫療機構有相當的保險預算,政府提供保費補貼等;完善保險條款,改變當前低費率、低保障的狀況;讓保險理賠事先介入,由保險公司代表醫院參與醫療事故的處理。還有專家建議,在完善醫療責任險制度設計的同時,還需設置醫療意外險,院方和患方可通過醫療意外險,最大限度轉移風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