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評估已於2009年發佈並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動物福利新法規在非歐盟國家的執行情況,歐委會食品與獸醫辦公室(FVO)在2011年向相關貿易國派出9個專家組,進行了實地考察。近日,歐委會發布綜合報告,認爲一些非歐盟國家在動物運輸條件、屠宰前飼養、宰殺技術與方法、主管官員應承擔的職責、屠宰廠操作標準等方面仍不符合歐盟法規要求,有必要密切跟蹤相關問題整改的進展情況。報告未列出接受考察的非歐盟國家名單及存在的問題,但目前我獲准對歐出口動物產品包括禽肉、兔肉及水產品等,品種較多、貿易量較大,歐盟新法規相關規定及此次報告指出的問題,宜引起我高度重視。(馮春光) (來源: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