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鄧忠南記者鄧望3月11日,何女士的兒子在蓮塘鴻盛酒店舉辦婚宴。不料,由於大理石地面有水,何女士摔了一跤,導致左手腕粉碎性骨折,花去醫療費2300多元。酒店只同意承擔醫藥費2300元,拒絕賠償其他損失。
接到何女士的投訴後,南昌縣工商局介入協調,並最終促使雙方19日達成一致意見:由鴻盛酒店承擔醫藥費2300元,並賠償誤工、精神損失費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