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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發言人:韓國沉船事故要依法處置
本報訊(記者李妍)昨天,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何建中對於發生在廣東汕尾海域的韓國“雅典娜”號沉船事件作出迴應,他表示,沉船事故要依法處置。記者瞭解到,昨天韓國船東代表與廣州打撈局也進行了接洽,商討打撈事宜。
何建中昨天在交通運輸部的新聞發佈會上,對韓國沉船事故表達了四點看法:
第一,韓國“雅典娜”號沉船是自沉事故,3月13日在我國廣東汕尾海域,韓國“雅典娜”號沉船事故發生以後,交通運輸部迅速啓動了應急預案,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和廣東海事局迅速開展了搜救和組織協調工作,當時船上18名船員棄船以後,也都全部獲救。
第二,目前這個水域的通航環境還是安全的。發生事故以後,現場的海事監管部門在事發海域附近迅速地設置了沉船的警戒浮標,也劃定了警戒圈,發佈了航行警告。目前這個水域的通航環境總體上是安全的,暫時還沒有發現貨物和燃油泄漏,事故現場處在可控狀態。
第三,打撈難度比較大。因爲這艘船它是一艘老船,1985年造的船,到現在已經27年了。沉船上載有7000噸濃硫酸,自身還有140噸燃油,貨物和燃油隨時都存在着泄漏的危險。我國轄區內還沒有打撈過像這種船的經驗,還沒有現成可供借鑑的打撈經驗,所以打撈的難度比較大。
第四,要依法處置,交通運輸部指令廣東海事局負責現場的組織指揮。目前正按照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的國際公約,依法進行海事事故的調查。同時要督促船東儘快落實委託打撈等後續工作。因爲它是自沉事故,因此,相應的責任由船東完全負責,海事部門依據法規和有關的國際公約,開展事故調查。
昨天,韓國船東的律師代表與廣州打撈局進行了接洽商談,將盡快確定打撈費用、打撈方案和打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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