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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9時30分許,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對2011年『7·23』事件中造成聯部街58號居民樓局部坍塌事故的肇事房主於立萍、宋傳友(革新派出所民警)以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進行審理。
9時30分,庭審開始。當公訴人和辯護人就座後,書記員大聲宣布了法庭紀律,法庭全體人員起立,審判員入庭。在莊嚴的法槌聲中,被告人宋傳友夫婦被帶入法庭。旁聽者進入法庭需經過安檢,主要是檢查有無攜帶危險品。手機等通訊工具和其他電子設備也由工作人員暫為保管。法警告訴旁聽者,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在法庭內錄音、照相與攝像。
庭審中,公訴人南崗區人民檢察院圍繞證據對被告人進行詢問。公訴人認為,被告人無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決定拆除並翻建位於哈市南崗區聯部街60號於立萍名下的房屋,並由無設計、施工資質的人員來完成,致使毗鄰的聯部街58號居民樓發生部分坍塌,造成嚴重後果,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人列舉了坍塌事故鑒定等證人證言、物證,被告人及辯護律師一一對證據進行答辯,並舉出新的證據進行辯駁。
記者看到,被告席上的宋傳友及妻子於立萍情緒平穩,圍繞公訴人提出關於重修建位於聯部街自家危房基坑施工的圖紙、施工單位、人員資質等一系列證據進行陳述與反駁,講述當時種種細節,思路非常清晰,辯護律師則在一旁補充說明,據理力爭。
庭審期間,法庭莊嚴肅靜,秩序井然。庭審環節齊備,節奏緊湊,旁聽人員也嚴守法庭紀律,認真聆聽,偶爾有群眾低聲交換意見。庭審結束後,一些旁聽的被告人家屬情緒略有波動,他們表示,如果判決過重,他們會進行上訴。□記者張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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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1日,南崗區聯部街58號居民樓發生局部坍塌。由於事件發生前征兆明顯,樓內居民全部及時撤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垮塌的居民樓原為哈爾濱市展覽館的家屬樓,建於70年代。在58號與62號居民樓之間原有一處二層舊樓改造翻新,經專家組鑒定,造成58號樓坍塌的原因是:該舊樓基坑施工造成58號居民樓北端大門洞處外牆地基基礎產生沈降及滑移,導致局部樓體北端門洞上方二層至六層一個開間完全坍塌。同年7月24日,南崗區聯部街60號房產所有人於立萍和其愛人宋傳友到南崗公安分局革新派出所投案。於麗萍和宋傳友夫婦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