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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李慧涵
天津北方網訊:一中年婦女攜兒子在大衚衕個體經營場所銷售大量假冒的安利化妝品,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經鑑定涉案價值達49萬餘元。母子二人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提起公訴。昨天上午,天津市紅橋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
記者聽審瞭解到,今年56歲的婦女李某經營化妝品,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間,李某先後多次從河南的“上線”購買假冒安利公司註冊商標的產品,包括沐浴露、洗髮水、護膚霜、牙膏等,在其經營處銷售。其子小李(1982年出生)在店裏給母親幫忙。日前,公安紅橋分局經偵支隊接到舉報,在該店內查獲大量假冒安利化妝品,當場抓獲李某母子。經紅橋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被查貨物總價值約49萬餘元。2012年1月,紅橋區檢察院以李某母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提起公訴。
昨天上午,紅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公訴人表示,李某母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大量購入並予以銷售,且數額巨大,應追究刑事責任。李某母子已經着手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由於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李某之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爲維護社會正常秩序,保護知識產權不受侵犯,請法院依法判決。
李某母子表示認罪,但認爲起訴書認定涉案價值過高。李某辯稱,購買這批貨的本錢僅1萬元。貨物發來時,外包裝上雖貼有幾十元至幾百元的價籤,但實際進貨價僅四五元,李某將其以每件5至8元的價格批發給固定散戶。李某的兒子則辯稱,自己只是在店裏幫忙,對母親的具體經營情況並不瞭解。
李某母子的辯護人也對涉案價值提出異議,認爲應以被侵權產品市場中間價格計算,而非安利公司出具鑑定材料中依據的產品標價。公訴人表示,本案指控罪名侵犯客體爲他人合法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二被告人供述中也承認“知假售假”,涉案價值按照侵權產品標價以及價格認證部門鑑定結論等爲依據依法認定。最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待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宣判。(記者馮琳通訊員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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