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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天津市交管局獲悉,按公安部規定實施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分措施,攝錄等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一律記分,但該措施實施前的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錄則不實施這一記分措施。
日前,按公安部規定實施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分措施,尤其是否“新賬老賬一起算”引起市民關注,有不少累計多次攝錄交通違法駕駛人集中前往交管部門接受處罰。
交管部門介紹,按公安部要求,本市即將實施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分措施,交管部門將從實施當日起對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駕駛人實施罰款及記分處罰。另外,全國交通違法聯網平臺傳遞的本市機動車在外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錄信息,交管部門也將依法實施罰款及記分處罰措施。
交管部門提示,車輛駕駛人如在該措施實施前累計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記錄仍需接受罰款處罰,以免車輛年檢時帶來麻煩。目前,交管部門正在按公安部規定要求細化方案,待方案制訂完成後實施。(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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