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故意破壞火災現場人被拘
日前,浙江省金華市博文學校操場上三輛大巴車起火,該校負責人趙某在被告知火災現場受公安機關消防部門保護的前提下,爲減少負面影響,於當天晚安排4名學校工作人員對火災現場予以清理。目前,該負責人已經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據消防部門反映,經初步調查,火災可能因工人電焊操作不當引發。由於消防人員未來得及提取證據,給後續處理以及火災認定帶來了困難。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五款的有關規定,該負責人已被處以10日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