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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名女性公務員稱其酒醉後遭四川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強奸。4月1日,此案一審宣判,劉習全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賠償受害人陳佳35069元。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商報成都消息四川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涉嫌強奸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案昨日下午作出判決。蓬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劉習全有期徒刑五年,賠償陳佳35069元。當事人陳佳對判決結果中的民事賠償部分不滿意,但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根據媒體此前的公開報道,該案發生在2011年10月19日下午。當天中午,蓬安縣安監局副局長張森、蓬安縣殘聯理事長劉習全、蓬安縣安監局女公務員陳佳一起吃飯喝酒。14點58分,張森和劉習全在當地的明峪大酒店開房。隨後,他們將醉酒的陳佳抱進房間,張森在11分鍾後離開,劉習全在3小時23分鍾後離開。當晚10時許,陳佳醒來,發現自己被奸污,回家後和丈夫呂玉龍提取證據到蓬安縣刑偵大隊報警。警察在第二天將張森和劉習全一起抓獲。
去年10月24日,呂玉龍和陳佳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希望有關部門嚴懲嫌犯。該事件被曝光後,引發網友大量關注,蓬安縣被卷入輿論的漩渦。在這期間,劉習全的家人曾多次拎著禮物找到呂玉龍夫婦,希望他們能大事化小,放劉習全一馬,但被拒絕。11月21日,蓬安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去年12月15日,蓬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劉習全辯解稱只是通奸,而不是強奸。但檢方提交的證據表明,事發前幾個月雙方並沒有任何來往和聯系,二人不存在曖昧關系。劉習全還提出,他是醉酒之後的無意識行為。但證據表明,當天下午5點左右,有朋友打電話給劉習全,劉說他在賓館和一女人睡覺,他准備再來“一伙”。證明他的意識是清楚的,有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