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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因兒子拒不贍養,78歲的密雲縣王老漢將兒子訴至法院。在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時,兒子王某仍然短斤少兩。昨天記者獲悉,在執行法官的強制下王某購買了物品給父親補足。
王老漢起訴兒子王某,稱其不贍養,密雲法院判決,王某每年給父親大米50千克,食用油15千克,麪粉50千克,取暖煤500千克,以保證老人生活。到了交付的日子,兒子拒不履行,王老漢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受案後聯繫上王某,王某表面態度不錯,稱物品早就準備好了,但堅持要執行法官送給父親。考慮到老漢身體不便,法官開車把米、面、油拉到老人家裏。所謂知子莫若父,老人信不過兒子,一一稱量,結果大米只有45千克,麪粉只有33千克,食用油有三桶,每桶3.5千克共10.5千克,取暖煤用錢抵給付了300元,可這是前年的價錢,遠低於今年的市場價,嚴重缺斤短兩。
王老漢要求兒子補足麪粉和油。執行法官當即強制王某去超市購買了不足的物品。王老漢說,親兒子還跟自己玩心眼兒,執行法官卻跑前跑後折騰了好幾趟,對自己比兒子還要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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